他的身体早就在日复一日的调教中学会了求欢,缺乏肉棒滋养的软穴泛起麻痒,劳伦斯忍不住轻轻夹腿,下意识让腿根绵软的嫩肉夹在一起,轻轻地摩挲着自己肿大的肉蒂。
但这快感太轻,完全不足以把他送上那个即将抵达的高潮。
于是银白长发的美人有些不满地回头,望着那个在黑雾中,就连轮廓都已经被雾气模糊的巨大怪物。
“您不至于……呼嗯、唔……为一瓶红酒,和我置气吧?”
他嗓子有些哑,听起来声音绵软软的,和他此刻压在书桌上的柔软乳肉一样。
“对比我为您解读的那些孤本,哪一本不是、哈啊……不是百年以来无人可解的孤籍?对于我们这些,在魔法上处处受限的血族而言,解读魔法的价值,可比一瓶红酒昂贵多了。”
劳伦斯继续自白,穴里的嫩肉刚才被人外鸡巴干得太狠,一时半会吃不到肉茎的爱抚,穴壁就隐隐约约泛起瘙痒的热意来。他只好自己努力抬起腰部,因为双脚挨不到地,没有支撑点,就只好把小腹和前胸紧紧压在书桌上,勉强摇晃起柔韧的窄腰,用臀瓣去找那个明明近在咫尺,却就是不肯插进穴里的粗大肉茎。
真是讨厌,他明明都已经感觉到那根巨物肉刃的存在了。就在屁股不远的地方,还沾着劳伦斯自己的淫水,带着湿乎乎的冷气,明明很近就能吃到……
如果还不能吃到这口肉棒来解痒,他身下那条昂贵的羊绒软垫,马上就要被他的淫水彻底浇透了。
他还挺喜欢这条垫子的,做工和裁剪都恰到好处,每次劳伦斯把自己关在密室里废寝忘食解读魔法的时候,他都喜欢光着脚踩在这条软垫上。
如果王就打算让他这样一直流水,直到羊绒都被打湿,洗不干净……
那他就只能再从「王」的宝物库里拿走一点珠宝,去魔物拍卖场置换新装潢了。
“所以、这次也一样……为了解读魔法,获得力量,付出什么样的代价都不为过。比起性命的安危,能够快速地解读魔法,为您力量的权柄更添一枚棋子,才更重要。“
“又何况区区一瓶红酒,或者一次冒险的尝试呢?”
劳伦斯缓缓眨了下纤长的眼睫,他微微露出一点笑容,猩红的眼眸半眯起来,看着「王」这一团真正意义上堪比深渊的怪物。即便当下已经脱离了魔学解读带来的污染,他却还是露出那样一副优雅、而又隐隐疯狂的狂热来。
说是为了「王」献上力量,但他本人又何尝不是力量权柄的追随者之一呢?
与深渊相伴为伍的人,自己也会变成深渊。
“这也是您授命于我的原因……不是吗?”他轻声道。
这位真正意义上的魔学天才——劳伦斯,身为费查尔兰斯家族的独子,塞拉泽亚境内首屈一指的纯血种贵族。他理应是最被魔法抛弃的那个人,却仿佛根本不受到规则制约,解读起魔法封印来,就像呼吸一样简单。他是天才,这是所有血族们公认的。
只因为他的年龄也不过刚刚到了血族成年的标准,却已经把藏书库中以万为单位收藏起来的魔法书,破解了一半以上。其中不乏有各式沾染严重污染的古籍,但劳伦斯却总能游刃有余地应对。
也正因如此,「王」在对他漫长的观察过后,选择把更多危险的、哪怕是在亲魔法的人类及精灵眼中,都无比危险的禁书交给劳伦斯破译。
通过血契,亲王所学习到的知识,都会被「王」所吸收,这也是设立血族亲王的意义。他们就是王的手足,王真正意义上用来控制整个血族的真正利器。诚如劳伦斯所言,没错,他是「王」用来获取力量的棋子,更是交易的对象。
所以「王」才会在劳伦斯被精神污染的时候出现,帮助他缓解疯狂,让劳伦斯在一次又一次的交媾中恢复清明。这是帮助,更是互惠共生的一种。因为劳伦斯同样是个痴迷于破解魔学的狂热分子啊,知识是他存在的意义、没有之一。这个聪明的家伙,他知道「王」正是看重了自己这一点,才总是故意踩在「王」的底线上,做出那些会令其他同族毛骨悚然的冒犯举动。
劳伦斯知道「王」需要自己,仅此而已。
他们是共谋者,是双人舞的舞伴,是君臣主仆,但更是互利互惠的交易者。
万年的历史里,只有劳伦斯坐到了「王」的棋盘对面。
在他的自白结束之后,仿佛过了很久,又好像不过是眨了下眼。劳伦斯忽然感觉到有什么东西主动挨上了他的臀瓣,是冰凉的东西,很是硬朗。
劳伦斯有些疑惑地眨了下眼睛。他的眼神,像是想要询问“难道都这样了您还要生气吗?”,但下一刻,肏进穴里的东西让他呜咽出声。
不是人外粗大的巨物鸡巴,也不是「王」分身的一部分。那东西冰凉而光滑,完全就是玻璃瓶塞的触感。劳伦斯瞬间意识到,究竟是什么东西插进了他的穴里。
是那个有着细长孔径的红酒酒瓶。那是前年暗精灵与血族建交时送来的红酒,据说价格不菲,一瓶就能赶上矮人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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