得这么卑微?儂算啥东西!」
我伸手抚摸她的脸,试图擦去她的泪水,却被躲开:「娜娜,我错了我是个混蛋,伤了儂的心。儂为我去日本,求李静蓉,我知道儂有多爱我,我欠儂太多」
「儂本来就欠我太多!儂明明知道我有多努力,想要帮儂,可儂老是背叛我!儂的心永远在伊那边,我算啥?一个替身?一个傻子?」
她的动作加快,带着一种宣洩的狂热,泪水滴在我胸口,烫得我心痛。
我紧紧抱住她,贴着她的脸颊,说:「娜娜,儂不是替身,儂是我的老婆我错了,苏婉颖的事我再也不管了,我爱儂,真的爱儂,阿拉的小囡是阿拉爱情的见证。儂给我一个机会,好伐?」
她停下动作,趴在我身上,抽噎着:「儂说爱我,可儂每次一看到伊,眼睛就没我了我累了,泽然,我不想再争了」
「我知道都是我不好阿拉有小囡了,这是阿拉的新开始。阿拉在一起才是未来,我不能失去儂。」
她沉默,泪水渐渐止住:「如果儂真爱我,就证明给我看我不想再当傻子。」
我吻她:「好,阿拉赶快办婚礼,结婚,一起生小囡,好伐?」
她没再说话,身体软下来,趴在我怀里,呼吸渐渐平稳下来。
第二天早晨,阳光穿过未拉好的窗帘早早洒进房间,刺得我睁开眼。娜娜披着白色睡袍,靠在床头发呆,晨光在她脸上勾勒出柔和的轮廓,美得像一尊雕像。我轻声问:「儂啥时候醒的?」
她捂着嘴跳下床,冲向浴室,一阵呕吐声传来。我急忙跟过去,扶住她的肩膀,轻拍她的背,安抚道:「没事没事,慢慢来」
这晨吐的场景对我已不陌生,曼姿怀孕的时候也曾如此。呕吐完,娜娜虚弱地坐在马桶盖上,脸色苍白,抬头看我:「我想了一夜,为了阿拉这个家,为了肚子里的小囡,我要做一些安排,儂可不能怪我。」
我蹲在她面前:「啥安排?」
她伸手摸着我的脸,指尖冰凉:「放心,我不会害儂,为了小囡也不会害儂。」
下午,娜娜打发菲佣叫我和曼姿来到书房,见了一位姓章的律师。章律师递给我们每人一份文件,标题是《吴希颖抚养与信託协议》:「这份协议是为了保障吴希颖小姐的未来,同时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。」我翻开文件,字跡密密麻麻,脑子里却还回荡着昨晚娜娜的泪水。曼姿坐在对面,低头看文件,眉头紧锁,沉默不语。
见我们已经通读了一遍,章律师开始逐条讲解:「首先,监护权。林泽然先生和吴曼姿女士享有共同法律监护权,吴女士为主要实际监护人,孩子居住在吴女士处,林先生有每週两次的探视权」
曼姿问:「我们没有结婚,怎么这协议跟离婚一样?」
娜娜忙说:「这个协议涉及孩子的监护权,措辞自然也这样。曼姿姐,要不,先听章律师介绍完。」
「财务支持方面,李女士以林先生名义,按照香港的有关法律,在香港设立4000万港币信託基金,资金用于孩子的抚养费、教育费和成年后生活费,每月支付吴女士10万港币抚养费,另加5万港币生活补助,直至孩子21岁。」
我听着觉得头皮发麻,插话道:「章律师,我没多少财產,这么大一笔钱,太夸张了吧?」
曼姿也抬起头,语气坚定:「我不需要这么多钱,我能自己照顾希颖,不想欠人情。」
娜娜摆摆手,对曼姿道:「你对未来可能发生的事不瞭解。这不光是希颖一个人的事,还牵涉到我们未来的孩子,一大家子人。现在搞搞清爽,对大家都好。」她转头看了我一眼,眼神中掺杂着怨恨和爱,不容置疑地说:「我老公的孩子,不管是谁生的,都是我们家的人,不能受委屈。」
章律师点点头,继续翻页:「最关键的条款是继承权。协议要求吴希颖放弃对林先生和李女士财產的继承权,包括林先生和李女士的个人资產和企业股权。作为交换,信託基金提供长期保障,若林先生去世,孩子可获信託本金的10作为补偿。」
曼姿猛地抬头,眼中闪过一丝怒意,声音有些颤抖:「这太不公平了!希颖是泽然的血脉,为什么要放弃继承权?我从没想过这些什么继承权的事,我只想好好养她!」
我也不由得附和:「曼姿说得对,我也没多少财產,何必搞得这么复杂?」
章律师推了推眼镜,平静地说:「两位,这条款是为了防范未来纠纷。香港法允许此类限制,以保护信託的完整性。你们可以諮询各自的律师。」
娜娜深吸一口气,道:「我名下的股权和资產,多少人虎视眈眈地盯着,一分鐘都不能掉以轻心。泽然现在是没有多少资產,但结婚后,难免会涉及很多企业股权和资產。我要先把自家人的事照顾好,不能让外人有机会利用家里的事製造矛盾。把这些隐患派出了,我们才能后顾无忧,去对付外边那些人。」
曼姿紧紧攥着协议,沉默片刻后说:「娜娜,我明白你的意思。你是为了孩子好,可这份算计我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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